一在校大学女生盗取同学银行卡内的存款而落网,是否可以给她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昨日记者获悉,锦江区检察院在审查过程中新增了一项评估制度,从社会危害性、罪行性质、社会影响等数十项标准进行评估,最终对这名大学生不予批捕。 大学生盗窃 评估后不批捕 20岁的女学生林某是成都某大学英语学院大三学生。今年7月9日晚,林趁宿舍里无人,将同学黄某的一张农行卡盗走。第二天,林到自动取款机上,将黄某银行卡上的3800元存款取走,后林某落网。 日前,警方将林某提请锦江区检察院批捕时,承办人对林某有无不逮捕必要进行了全面评估。检察院认为,林某是在校大学生,认罪态度较好,且积极退赔了赃款,又是初犯,社会危险性较小;林涉嫌的盗窃犯罪罪行性质并不严重,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林某是成都本市人,有固定住所,出现毁灭、伪造、转移、隐匿证据等的可能性均较小;该案发生在大学校园,并未造成重大影响。锦江区检察院讨论后,决定对林某不予逮捕。 数十项内容评估是否批捕嫌疑人 据了解,锦江区检察院对林某评估后不予逮捕,依据的是成都检察系统创新尝试的“审查逮捕案件逮捕必要性评估制度”(以下简称评估制度)。“评估制度”主要从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罪行性质、能否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社会影响等4个方面进行,有数十项参考标准。 (来源:成都商报)
新闻排行
省内
国内
国际
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