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局买假药可先行垫付退款
作者:佚名 来源:红网 日期:2008年05月01日 点击数:
引用:http://hnw.china.com/news/zh/yiyao/969044.html  【字体: 】 

  凡在本省内范围内的合法药店买到了假药,并能出具真实合法票据的,将可直接找当地食品药品监管局投诉退款,而如果药店拒绝退回购药钱的,将由药品监管局先行垫付。今日,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社会公开了“四项承诺”,让社会和媒体共同监督,全力维护药品消费者的利益。
  
  四项承诺24小时处理投诉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社会公开的“四项承诺”为:在本省范围内购买的假药,消费者能出具真实合法票据的,由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退回药款;接到假劣药品实名举报,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在24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7个工作日内反馈查处情况;发现媒体发布虚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及时提请工商行政管理局等有关部门查处,对拒不改正的虚假药品广告,实行“产品停售”措施;本系统干部职工发生不廉洁行为以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退款对象是药品消费者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饶健介绍,消费者如果是在具有合法资质的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购买了假药,必须在30天内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必须无条件予以受理。但消费者需要提供真实合法的购药票据,并能证明销售假药的药店或者医疗机构,受理投诉的药监部门在确认符合退款条件后3日内告知消费者办理退款申请。随后,消费者持退款申请单和购药票据到销售假药处退款。如销售假药的单位或者个人拒绝退款,将由药监部门先行垫付。
  
  办理退款的条件具体包括四点:一是退款的对象是药品消费者;二是消费者在具有合法资质的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购买的假药;三是消费者需提供真实合法的购药票据,并能证明销售假药的药店或者医疗机构;四是所购买的药品经受理药监部门依法认定为假药。
  
  饶健表示,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投诉并依法认定为假药的,负责立即责成销售假药的单位或者个人将购药款退还给投诉的消费者,但不包括消费者因使用假药受到的伤害及损失的赔偿。
  
  公布举报电话抓假药和廉政
  
  同时,为了兑现承诺,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还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0731-8633315),并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并在辖区内所有零售药店、医疗机构醒目位置悬挂、张贴,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明确专门机构、专门人员负责假劣药品举报投诉的登记和受理。接到举报投诉的人员,应在1小时内向承办部门负责人报告。承办部门必须在24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对实名举报并留有联系方式的,7日内反馈查处情况。
  
  “谁给药监部门丢脸就摘谁的帽子,谁给药监系统抹黑就挪谁的位子。”饶健表示,对系统干部职工的不廉洁行为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也将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本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应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省局举报监督电话:0731-8633302,8633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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